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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窗外的湖) (第2/5页)
为了自保而已,不是为了风光。 我很难接受一个修仙小说天天打架,搞阴谋,搞权术,修行就应该修行,如果可以,井九就应该像上辈子那样躲在洞府里不出门,问题是那样就不叫小说了。 事实上最后我做的还是比较失败,还是经常弄点阴谋,搞些比较精彩的情节起伏,时刻不忘装腔作势一番……没办法,职业道德太强,读者阅读感优先已经成了习惯。 好在绝大多数情节我都是很喜欢的,比如神末峰吃火锅,云集镇吃火锅,景园吃火锅,天光峰踏云海,柳词化剑,井九一路寻物磨剑,我最喜欢的还是中州派问道大会,青天鉴里夺鼎,飞升后的情节我都写的很开心,尤其是后面望月星球的七二零栋楼的生活。因为那栋楼、那些雪与猫与鸟都是我有过的生活,我在那里喂过很多猫。 追求平淡,情节与人物性格便不浓烈,修道者漫长的生命也会让生死有另外的一层感受,以前和大家说过,情节随时间淡忘本就是我写大道之始就预见到并且期待的,整本书我都不奢求以后会被多少人记住。就像一首现代诗,你看的时候会有感觉,但很少会有人能够记住这首诗到底说了些什么。 在朝天大陆的那些卷,卷首词用的都是古诗词,飞升到星河联盟后用的都是现代诗,当然是故意做的,我非常喜欢那些卷首词——海棠同学在这方面付出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结合上一段说的,我的真实想法就是想把大道写成一首诗。 是哪首诗呢?就是书里用过的那段话。史铁生《我与地坛》最后的那段话这几年一直在抚慰我,我觉得那就是一首好的不能再好的诗,请允许我再次抄录于此: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 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 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当然,那不是我。 但是,那不是我吗?” 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 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 …… 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也许他叫顾清,也许是南趋,或者是沈青山与沈云埋,可能叫雪姬,可能是许乐,当然更可能是井九。 最初的时候,我曾经考虑要不要把大道写成群像,便有上面这层考虑,最主要的原因是担心井九太无趣——他的身体特殊,心志也特殊,而且纵横无敌,这样的人生必然无趣。 很多读者都在说井九无味,有次在网上看到一个称号叫“无味道人”,我差点就用在了他的身上,因为他本来就尝不到味道,也体会不到生活里很多的滋味。 用他来当男主角当然很冒险,但我开书的时候还是确定了这样做,因为我确认他的无味无趣之下有着对生命最大的热情、最深的执着,而那些就是我们每个人内在共通的部分,也是生命最需要的那部分,是生命本命。 这样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宇宙不息欲望的化身,自然更有资格成为我们这个故事的主角。 我写过的主角里还有一个也很有资格,那就是许乐,因为他已经成神,只不过自己选择了从生命里出走。 很多年前写朱雀记后记的时候,我就说过我想写神经三部曲,分别是入神、出神、走神。 应该很多朋友没有注意到大道朝天最后一卷叫出神记,是的,这就是三部曲的最后一部。 事实上飞升去往星河联盟后,大部分看过间客的朋友都猜到了是怎么回事,是的,从庆余年到间客再到大道朝天,这是我一直想要完成的一个世界,也是大家一直都知道的事。 大道朝天开书的时候,我已经确定这会是最后一部大长篇,之所以在新书感言里说会是最后两部或者一部大长篇,是不想读者们太早便想到这个故事是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因为如果确定是最后一部大长篇,那我肯定就要把三部曲写完。 由于是最后一部大长篇,我写的比以前更认真、更慎重、也更放肆,就像在新书感言与两百万字感言里着重提到过那样,大道的准备工作做得特别细致,写法非常刻意,哪怕可能会显得匠气,也一定会坚持到底。 开书的时候我曾经在感言里说,这样写会不会担心故事太干?书中男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