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不列颠帝国_第一百三十七章英格兰的地方制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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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七章英格兰的地方制度 (第2/2页)



    首先是两层的白色夹衣,十分贴身,夹衣上有十几个扣子,扣子基本上都是镶金的,而夹衣衬里有细带可将瘦腿裤上端与之相连接。

    而宽身外衣呈黑色带着流金,穿在夹衣之外,衣领将两耳覆盖,颈后衣领盖过后脑,下部裙衣拖至地面,这时期的斗篷用一组扣子固定在身上,外观为圆弧形,又长又宽。

    而头上带着的是爱德华特意为他们设计的圆顶硬礼帽,这是是毛毡帽的一种。

    历史上这是在1850年由英国人詹姆斯·寇克发明。

    起先设计的出发点是利用硬式材质来保护头部,但在19世纪后期开始普及,主要原因是这种圆顶硬礼帽有些类似上流社会配戴的高顶丝质礼帽,而且价格又比较便宜。

    所以,衣着时尚,有风度的实习官员们,骑着大马,在警察的护卫下,开始在伦敦主干道上游走夸耀。

    道路两旁也围起了各色群众,竞相争看着新出炉的青年官员们。

    而打扮光鲜亮丽的实习官员们也打动了一波波少女的心。

    这种直晃晃地在伦敦所有人中炫耀,着实让实习官员们出了一把风头,极大的满足了他们的虚荣心。

    而此刻,这一幕不知道被多少父母看到,直接让他们心里升起了让自己儿子读书的念头。

    “嘿!伙计,这是干嘛呢?这些人怎么回事?”

    汉姆看热闹看到好好的,突然身边冒出了这样一句话打搅了他的兴致。

    不过他扭头一看,说话的人穿着打扮与他一样,都是麻布衣服,风尘仆仆的,而且体型比较瘦弱,眼神里透露出一股精明的味道。

    汉姆知道,这是从各地来伦敦的小行商,虽然看上去跟他差不多,但是家产恐怕比他多了不少。

    作为首都人,也是英格兰最大城市的居民,哪怕比较穷,但是汉姆还是昂起头,打心底对他感到不屑。

    “这是国王陛下用考试考出来的新官,不是按出身选的,里面基本上都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

    “啧啧!以后他们都是官了,与我们不同了!”

    汉姆虽然瞧不起他,但是他的性格一向比较老实,还是给他讲解了一下,随即就闭上了嘴巴。

    一旁听得仔细的瘦弱行商此时却低着脑袋,不知道在琢磨一些什么。

    跟他一样,来自各地的商人们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但是这个消息却迅速的传遍了英格兰,苏格兰,法兰西,德意志,西班牙……

    这是热闹的一天,伦敦的人民对于这一天感觉很特别,但是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但是有见识的人却知道,这是一扇大门的开启,一扇通向上流社会,与国王贵族一起商量国事的大门被打开,平民阶级开始活跃于政坛。

    而此时,我们的爱德华陛下,哄完小萝莉睡午觉后,自己也躺在床上,开始了自己的思考。

    再举行完这个英格兰的科举后,他准备让这些人再伦敦各厅里实习半年,再派遣当地方工作。

    而伦敦市政府成立,以及英式科举,都是爱德华改革英格兰地方做的准备。

    此时英格兰的地方体制具体的情况很简单。

    当时,地方政府有郡、百户区、村三级组织。

    郡有国王任命的郡长。百户区有国王任命的百户长。

    村则由教会或庄园控制。

    郡和百户区最主要的职能是司法审判。郡法庭每年开庭两次。百户区法庭每四周开庭一次。

    郡长和百户长分别主持法庭。每个自由民均可出席法庭,参与审判。其后,逐渐演变为土地所有者才出席。

    由于英格兰实行土地分封制,某些大片土地属于封臣(大贵族)或封臣的封臣,即小贵族。这样,便使原来的行政区划与贵族封地交错混乱。一般来说,郡和百户区仍有法庭,但贵族也设有法庭,为封君法庭。有的封君法庭代替了百户区法庭。

    到亨利二世时期(1154年-1189年),国王授权御前会议通过巡回法官对地方法庭和封君法庭实行监督,并受理上诉。御前会议实际上成为全国最高法庭。

    而在此之前,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除了封君封臣的封建义务关系外,几乎没什么联系。巡回法官的设立,则开始干预地方司法。

    郡和百户区,在创立之初,基本上是个司法单位。其行政职能,是逐渐获得的。

    在这个过程中,由自由民或土地所有者组成的法庭,也逐渐演变为地方议会。

    郡作为行政部门,负责征收税款、维护治安、安排地方各种公共事务等等。

    郡议会则选举国会议员和本郡主要官员,如税吏、王权辩护官和监察官,有时候,甚至还会选举郡长。

    可以说,都铎王室得以控制地方,主要靠郡长,治安官,星室法庭,以及巡回法官来维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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