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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将进酒 (第2/2页)
笑容一变,和壶飞丹对视一眼,两人都有些古怪的神情出来。 黔首微摇,壶飞丹讪然道:“奴真是没想到,那种爱干净爱脸面的文杰,竟然会扮成个走山人了。” 苏昂也撇了撇嘴,伸出手,山鬼莜就把当时盖在黑虎头上的,罗刹鸟的一身皮毛拿了出来。 “本亭长也没想到,恶名昭彰的罗刹鸟,竟然是这么漂亮的女儿家装扮而成。” 苏昂一边说着,一边把罗刹鸟的皮毛翻转过来,只见里面很是光滑,是鞣制好的里子。 这罗刹鸟的皮毛,与其说是皮毛,倒不如说是一件已经制作完成了很多年的衣裳。 他掂量着这件‘衣裳’,笑意悠然。 山鬼莜和柳玉环就不对劲了,看看这件‘衣裳’,再看壶飞丹时,眼神就特别冷。当初之所以算计县南行道,就是因为罗刹鸟打她们的主意,现在看来,就好像黑虎一样,她们也被眼前的这个女子给算计了。 “两位妹妹,可不是姐姐厉害了,而是姐姐在暗,你们在明。话说回来,要不是两位妹妹的智谋超群,姐姐也不舍得把你们赶走呢。” 三两句的捧了苏昂的女儿们,壶飞丹又对苏昂笑起:“这次奴来见了哥哥,主要是想澄清一下,在奴做罗刹鸟的时候可没做恶事,全都是给黑虎顶缸,所以呢,奴想和哥哥和平相处。” “交换条件呢?” “东边的一百里山林,还有这个。” 壶飞丹丢出一件东西,也不等苏昂回话,娇笑着飘了起来。 船只继续往前行驶,她就落在河水的中央,对同样起身看过来的苏昂,露出很美的笑。 “这一次,算奴欠哥哥一个人情。”她如是说。 而苏昂看了眼船板上的东西,脸皮就抽搐了几下—— 人情的话,可说不清谁欠谁的了…… 说是要逛青楼、喝花酒,但到了轩水乡,李太白却在码头上就耽搁了。 这是个不大的码头,七八条栈道延伸出去,从而供人上船下船,而在栈道的后方是一片建筑,多是酒肆和食肆,喝酒行,但是想喝花酒的话,还得进入轩水乡镇碑的保护范围。 然而李太白没有继续深入,在码头的酒肆里,和一堆苦哈哈的任侠打成了一片。 “苏子昂厉害啊,黑虎那狗东西,说打死就打死了!” “就是就是,哈哈老子也是任侠,不敢说多厉害,但也知道讲个义气,苏昂兄对我等这么真诚,折节下交的和我们一起喝酒,这哥哥老子想认!” “秋老三,还轮得到你?我跟你说,老马家的船刚才就出发了,说要去县城给苏昂兄传扬名声呢,要是还往北边跑,那就得还往北边传!” “麻辣八字的!他老马几十年没敢往北边发船,要说起来,还得是老子!” 秋老三撕开衣裳,露出一身的腱子肉,把胸口拍得啪啪作响。 对此李太白不以为然,他就是来喝酒的,喝个差不多,一胳膊揽住个秋老三的脖子,另一只手在脏兮兮的木桌子上,很有节奏的拍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一首《将进酒》唱完,李太白把酒坛子抱起来,咕噜噜的往肚子里灌,这可是喝了三口倒了一坛,辛辣的劣质酒从脸上的翠竹刺绘滑落而下,最后留下的星星点点,好像翠竹的竹叶上多了晶莹露珠。 “儿来!买酒!” 烂醉酩酊,已经忘记是苏昂身体的李太白,指着门口的百里戈就叫。 酒没了,当然要喊人买酒,他要请大家喝酒! 可此时…… “天生我材必有用?” “与尔同销万古愁?” 平白矮了一辈的百里戈小声嘀咕,虽然是任侠,但他和季然厮混久了,诗词的好坏绝对能分得出来,只觉得美,极美,特别美,美到可怕。 《将进酒》的等级他听不出来,但敏锐捕捉到柳居士惊骇的表情时,看苏昂的眼神忽的炽热。 连忙买了酒,提着酒坛子过去。 看‘苏昂’时,一张脸慢慢变青,又青到发红,红到发紫,紫到发黑。 他憋着气,猛然双膝跪地,把酒坛子捧上去了: “爹!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