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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神明 (第1/2页)
诺曼的卧室内 现在已是8钟过后,卡德纳斯大部分的居民都已经熄灭灯火进入了梦想,但是这间房内还有光亮。 小小的房间里像是不要钱一样点燃了足足有10根蜜蜡,分散在房间的各个角落,把这间小小的卧室照得通透,跟白天一样,实在奢侈,而这些都是诺曼干的好事。 这个家伙打着“眼睛不好”“看不清”“晚上也想努力学习”的由头,向富兰克林讨了许多蜜蜡,富兰克林自然也没有不批准的道理,他甚至还盼着诺曼最好能不眠不休一直学习那才好呢,为此付出一些蜜蜡的代价又算得了什么? 于是诺曼的房间就变得现在一样明亮通透了,而“想要努力学习”的诺曼则坐在他的小桌前啃着肉排。 是的,啃肉排,鲜嫩多汁油光闪亮的肉排。 诺曼双手抓住这一大块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肉正啃得香,每一口下去都能感受到肉汁在口中迸溅、绽放,接着狠狠咬下来,细细的品尝咀嚼一番,感到紧致的肉块在自己牙齿的摩动下一点点变得松散、感受着酱汁和调料在舌尖混合出触动人心的鲜美,最后才吞下去,让这肉和自己的身体融为一体,接着再张口,再啃下一块肉来…… 这肉排是诺曼向葛芮丝讨来的。 诺曼本来也是今天回来之后觉得肚子有点饿,厚着脸皮问了一下还有没有吃的,能有东西吃最好,没东西也无所谓,问问也不会少块肉。结果可能是富兰克林特意关照过的缘故,葛芮丝给他折腾了一通,硬生生在大晚上地弄出了这么一块鲜嫩多汁的肉排来。 于是诺曼这辈子头一次吃上了肉,而他吃上肉的感觉则是:果然好吃,太美味了! 跟这块肉排缠斗了半天之后,诺曼心满意足地把手中的骨头放在了碟子里。 只见这根骨头上光溜溜,一点肉丝都没有,在光线通透的室内简直都快可以当作镜子来用了。 “嗝~” 吃的太快,诺曼还打了一个饱嗝。又摸了摸肚子,他这才把碟子推到一边,把桌子上放着的一本书拿了过来放在面前,却没有立刻翻开,脑子里还在回味着刚才肉排那美妙的滋味。 说实话,诺曼最近这些天下来在科林家拿了也有12个银纳尔了,并不是吃不起肉,但是亲眼看到过老诺曼在自己面前饿死的他饿怕了,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并不舍得动用这笔钱,更不要说拿去买肉这种奢侈的东西了,所以他即使坐拥了11个多银纳尔的巨额财产(之前买了一件衣服花了一些),到现在还是头一次吃上肉。 诺曼也不知道回味了多久,直到卧室里肉排的香味都已经散去、半点都也闻不到了他这才终于从这种美妙的滋味中回过神来。 为了能天天吃肉,一定要成为法师,成为贵族! 诺曼的眼神无比坚定起来,这大概也是他到目前为止想要成为法师的信念最坚定的时刻了。 而想到就去做。 诺曼一把翻开面前的书本,迸发出了强烈的学习热情。 《神明概览》 这是他面前这本书的名字,也是一本由富兰克林专门挑选出来适合他这种看得懂古语却看不懂通用语的人所看的书,因为这本书上大部分的内容都是用简单的古语来书写的。 按照富兰克林的说法,成为法师的三点要素他只具备了一点,还有两点他都不具备,而这两点刚好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