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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王家傻子,痴情怨种 (第2/2页)
“……” 在诸多百姓的闲言碎语间,余琛算是听明白了一些。 他倒是不认识这个遗像上的少年人,但是王家,却是熟得不能再熟了。 天桥王家,垄断了渭水九成的药草和木材生意,赚得那叫一个盆满钵满! ——余琛床底下的银子,有一半都是那王家老爷子掏的呢! “啧,真是可怜。”这时,搬尸人在一旁嘀咕。 余琛抬头看去。 他便解释道: “这遗像上的娃娃咱显得,名字叫王聆,好像是王家二爷一个小妾的孩儿,但因为这小家伙脑子有点病,加上他娘死得早,过了十三就被王家扔到产业下边儿的一个木雕厂,不管不顾了。 前些日子,咱们在王家虎头宴吃喝的时候,他也在呢,想不到今儿竟死去了。” 余琛听着,缓缓点头。 送葬的队伍一过,街巷上又恢复了热闹,余琛又听周遭百姓传起那王聆的死因。 “这娃也是造孽,听说是今早吃馒头噎着了,他脑子不好,又不晓得咋开口,搞得旁边儿同样做工的急得团团转也不知道干啥,等送到医馆的时候,都咽气儿了去!” “……” 七嘴八舌议论了好一会儿,吃瓜群众方才散开了去。 但余琛却望着那先前丧葬队伍走过的地方。 那穿梭的人潮里,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身影虚幻,脚不沾地,正傻乎乎地望望着他笑咧! ——未遂之愿。 这脑有贵恙的少年人,有未遂之愿,死不瞑目! “醒醒!” 搬尸人拍了拍正在发呆的余琛,后者才反应过来,看着丧葬队伍往山上的明月陵去了。 “这造孽的娃哦!听说不仅脑子不好使,还是痴情种,冤大头!” 搬尸人也望着那个方向叹息一声。 闲谈之间,余琛也得知了这王聆的故事。 且说这孩子生下来的时候,脑子就不太好使,说难听点儿,就是智障,一天就显得傻乎乎地笑,话也不说。 而整个王家,除了他娘以外,没人愿意搭理他。 可好景不长,王聆八岁还是九岁那年,他娘因为风寒得了病,一命呜呼了。 他这傻子,自然更不受待见了。 而虽然呆傻,但王聆似乎在雕刻方面别有些天赋,所以王家为了眼不见心不烦,将其分配到一个产业下的木雕坊做工,一做就是几年。 直到如今人死了,才假模假样地风光大葬。 但倘若仅是如此的话,也不至于让百姓们纷纷谈论这王聆,毕竟哪条街没几个傻子? 真正让王聆被人乐道的,是他似乎爱上某个女子。 ——从去到那木雕厂做工后,他就经常省吃俭用,买一些鲜花个珠宝首饰,甚至还在闲着的时候雕刻一些好看的木雕小玩意儿。 他的工友问过他,弄这些东西干啥,他只是傻乎乎的笑,说拿来送人的。 这工友哪儿还能不懂? 就猜这傻小子多半是春心动了! 可这,也没啥大事儿。 男欢女爱,傻子也是。 问题就是,王聆一连送了好多年,他工友也没见过那女子什么模样。 问王聆时,王聆也是笑,但不说。 更让人气愤的是,有位工友竟在典当行里,看到了王聆亲手雕的一个木雕! 那女人,竟将王聆日日夜夜雕的木雕,卖去了典当行?! 当即,工友将这事儿跟王聆说了,但王聆却浑然不在意,一如既往。 如此这般,他的事儿传了出去,加上那王家血脉的身份,痴痴傻傻的脑子,还有那个不晓得是哪个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人的“倾慕对象”,自然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你说这女人也是,不喜欢人家傻子,拒绝了不就是了?”最后,搬尸人啐了一口,“何必还收人家的东西呢?还拿出去卖,简直欺负人咧!” 听罢,余琛已经说不出话了。 他看着傻乎乎笑着的王聆。 用这辈子的话来说,这王聆是个痴情怨种。 拿上辈子的话来讲,这特么不就是妥妥的舔狗吗?